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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番禺区个人技能提升补贴办事指南

发布日期:2023-01-01

番禺区个人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流程(PPT操作指引) 

一、申请对象及条件

(一)补贴对象:自费参加培训或自学提升技能的符合条件的本省各类劳动者(不含超出法定劳动年龄人员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、全日制在校学生、以及已退休或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)。其中广东省户籍的脱贫人口、就业困难人员、零就业家庭成员、残疾人、毕业2年内的“两后生”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,每人每次可同时申请500元生活费补贴。

(二)办理条件:取得相应证书(包括我省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,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、国家技能等级证书,以及我省核发的、纳入补贴范围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)。

二、申请程序

(一)申领期限: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。

(二)办理流程:全程网办。劳动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,通过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(https://ggfw.hrss.gd.gov.cn/YCZG#/,以下简称“系统”)向户籍地(或求职就业地、常住地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,其中符合享受生活费补贴条件的,一并提出申请。办结时限:50个工作日。

(三)信息录入注意事项:

(1)以【户籍地】向番禺区申领,要求户籍为番禺区,“户口所在地”请选番禺区,详细填写“户籍地址”,附件上传番禺区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图片。

(2)以【居住地】向番禺区申领,要求持有番禺区有效居住证,“现居住地(行政区划)”需识别到番禺区,详细填写“居住证地址”,附件上传番禺区有效居住证图片。

(3)以【就业地】向番禺区申领,要求在番禺区就业参保,“工作地点(行政区划)”请选番禺区,详细填写在番禺区的就业参保情况:单位名称、电话和地址。

(4)符合享受生活费补贴条件的,“是否困难人员”填写“是”,准确选择“困难人员类型”,附件上传广东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图片,以及困难人员证明材料。若系统不允许“是否困难人员”填写“是”的,另需申请人前往受理机构现场办理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申请。

(5)如系统提示在校生,附件另需上传在学信网(https://www.chsi.com.cn/)“学籍查询”界面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。如系统提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,附件另需上传非在编人员证明扫描件。

(6)“社会保障卡开户行或其他开户行名称”、“社会保障卡金融账号或其他银行账号”、“支行名称”填写申请人本人广东省内核发的有效期内社会保障卡(须开通金融功能),附件上传社保卡图片。

三、咨询窗口

(1)机构: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(番禺区就业训练中心);

(2)地址:番禺区市桥街万丰路8号1楼服务大厅;

(3)时间:工作日 上午09:0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;

(4)电话:020-84825537,020-84833634,020-84825221。

训练中心场景
训练中心实训大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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