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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番禺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请指南

一、补贴对象及条件

(一)补贴对象:开展新型学徒制(含学生学徒制、技培生)培训的企业。

(二)适用条件

1、按照粤人社规〔2022〕4号文要求,企业按规定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新型学徒制项目,规范实施培训,学徒经评价考核合格的。

2、企业按规定申报确定为产业技能生态链企业(含链主单位、生态企业),开展学生学徒制、技培生培训,规范实施培训,学徒经评价考核合格的。

二、补贴标准

每人每年5000-8500元。劳动者获得市发布的紧缺急需职业(工种)目录范围内职业(工种)高级工(三级)以上证书的,补贴标准最高可上浮30%。学生学徒制统一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予以补贴。

三、申请程序

(一)备案

企业在开展学徒培训前15个工作日,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(https://ggfw.hrss.gd.gov.cn/OUPX/#/matterHandling)按系统要求录入备案信息,上传承诺书扫描件,并将学徒培养方案、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、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,报所在地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。区人社部门10个工作日内审核。

(二)补贴申请。

1、预支补贴资金: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申请。产业技能生态链企业在学生学徒、技培生学徒经备案审核列入学徒培训计划后1个月,可向备案人社部门申请预支不超过30%的补贴资金。其他备案企业在培训开班后3个月内,向备案人社部门申请预支不超过50%的补贴资金,附件上传银行基本账户《开户许可证》,提交每班次1次不少于20分钟的培训视频资料。(企业实际应拨付培训资金少于已预支资金的,应予以退回。)

2、结算补贴资金:企业在培训期满1年内,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,向备案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剩余资金,附件上传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、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《开户许可证》,提交每班次不少于9次(每次不低于20分钟)的培训视频资料。

(三)补贴审核拨付

区人社部门在收到补贴申请材料后,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;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。经审核通过的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的,在4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。

(四)资料归档

企业和机构需建立学徒制培训档案,及时将学徒备案、培训台账、考核评价、申领补贴等相关资料形成档案材料,以备查验。

四、咨询窗口

(一)机构: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(番禺区就业训练中心);

(二)地址:番禺区市桥街万丰路8号1楼服务大厅;

(三)时间:工作日 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;

(四)电话:020-84825537,020-84833634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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